,他丝毫没有和浑横计较的意思,而是接着说道;“这样看来,就算你已经答应了,大家伙也都听见了,不过我可要说好了,我赌的是从现在算起到第四天的二更天,你一定会死在南山下的乱坟岗子里。我还告诉你,你的死相很难看,大约就是那种被狼群吃得尸骨不剩的那种,当然了,为了证明你是被狼群吃掉的,到第四天的二更天,大家伙会听到南山下乱坟岗子里面有狼群的嚎叫声,还有,那只头狼会把你的脑袋叼到这个集镇上,也就是现在大家伙站着的地方,以示我小老道算卦的灵验。”
十分血腥,又十分残酷的事情,被道士毫不掩盖地说完了,浑横那张青红相见的脸上先是变成紫青的颜色,接着又变白了,过了一会儿,却呵呵大笑道;“好你个老道,你若是能活过明日三更天,我当然愿意让狼给我生吞活吃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把怀里的金锭揣好,千万别丢了,不然的话,爷爷可就白费力气了。”
道士听完浑横的话之后,接着说道;“我还要告诉你,就凭你刚才的话,我加码了,等你被群狼吃掉之后,你的家业也要归我,你住的房子很不错,在这个集镇上也是数一数二的,所以,我也就不嫌弃了,到时候,我把他作为花子房,让无家可归的叫花子们去哪里过夜,你看怎么样?”
斗嘴那个浑横似乎斗不过小道士,再加上道士的边上还有他在撑腰,所以,浑横只能是愤恨不平地喘着粗气,又接连好几次看看站在小道士身边的他,几次攥拳,几次放下。
就在浑横的脸色一时三变之际,却不料,一个经常和他鬼混在一起的流浪汉,穿着一身油渍渍的葛布破衣,灰头土脸地从集市的另一头急匆匆走来,分开人群后,一把拽住无赖说道;“大哥、大哥,不好啦,快跟我走!”
浑横心中的那口气还没有出呢,却见他的同伙在这时候找他,所以,上去就给了那家伙一拳,这一拳打得那个家伙连着倒退了好几步,还碰倒了好几个人,不过,倒地之人却没有人敢还手,也没有人敢高声叫骂,而浑横打完了这一拳,心中的闷气似乎出去了一点点,才没好气的问了句;“啥事,这么急?”
那个流浪汉被浑横打了一拳,不但不急不恼,反而露出笑脸,凑到浑横面前,压低嗓音,对浑横说道;“大哥、大哥,不好啦,你刚刚弄到手的李寡妇,又让王二给弄走了!”
“什么,我日他姥姥的,瘸子王二有几条命,敢跟老子抢女人,真是反了天了,快说他们朝哪里去了?”
浑横说这句话的时候,面露凶残之象,吓得那个流浪汉后退了一步,然后才胆颤心惊地回答道;大、大哥,我看着他们朝南山上跑去了,我、我听说,瘸子王二在南山上有一处房子。”
浑横听完了那个流浪汉的话,瞪起小眼睛,又吼了一声;“他奶奶的,快,快点,跟我去追!”
话音落,浑横看也不看小道士,急三火四地分开人群,直接朝南山方向急追过去,在浑横身后,却听小道士说了句;“你千万别忘了我们的赌约,今日三更你不到,我还是要收你的房子的。”
听到道士的话,已经跑出去很远的浑横,扭头回了句;“臭道士,放心吧,你忘了爷爷也忘不了,为了那十两金子,我今夜三更也要去取你的狗命。”
浑横回敬完小道士,迈开大步,连着朝前窜了几窜,眨眼之间没了踪影,只剩下后面跟着的那个流浪汉,踢踢踏踏一路小跑着,也离开了集镇。
众人见浑横没了踪影,转眼之间又把那个邋里邋遢的小道士围了个水泄不通,他却被众人挤到了后面,不过,他在迷迷糊糊之中,却感觉自己没有离开,而是跟在人群后面,想看看这个小道士是否会真的给人算命。
就在人们刚刚把道士围上,还没有开口说话之时,远远地,他看到一个身穿浅灰色长衫,五短身长,满脸汗水和泥土的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