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书名更受欢迎。
这本书的写作初衷是因为偶尔在番茄软件上看到了可以成为作家,想着就试一试好了。而且出于对陌生丈夫的恐惧,就写了这本书。
那时,写这书总是进度很慢,感觉几天才写一千字,但是,标准速度还是半小时一千字。
现在却养成了习惯,日更两千五百字。我想,这日更两千五百字的习惯来源于日更一千字与已满二十万字。
那么,以后呢?以后我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呢?
感觉真是有点期待了。
草稿总是有点出错的,比如复制粘贴出错,有了重复的章节,但幸好这个软件还行,就没有出现多余的章节。
只是一想起今天的小说,就跃跃欲试。感觉真的很顺手,现在主要是有写小说的思路,却无写小说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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