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头自诩书香门第,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一顿饭下来没有讲过一句话。
沈明珠就这么安静地,吃完了她们穿越过来的第一顿饭。
晚饭结束,夜幕降临,沈明珠一家聚集在沈老三屋里。
这里是后院,没有人过来,加上他们家住在村尾,背靠大山,屋子周围又都是菜园子,比较清静自在。
沈老三看着沉默的妻女主动开口:“这个家真的太穷了!”
“是啊!我们整个三房只有一两银子的存款,吃得还是野菜粥,要不是珠珠给的肉包子,我都要饿死了。”
苏氏真的觉得很难受,在现代,她爸是国际集团公司董事长。
妈妈是苏绣传承人,哥哥也是地产大亨,作为苏家大小姐,她出门坐私人飞机,身边随从都有好几个,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
穿越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真的很不习惯。
“媳妇儿,你跟着我吃苦了!”
沈老三握着苏氏的手,满脸愧疚。
这狗粮吃的……
沈明珠转过了头,要不是今晚要跟爸妈商量今后的规划,她才不来吃这狗粮。
实在受不了爹娘的腻歪,沈明珠开口打断两人。
“行了,行了,你俩别腻歪了,还是想想怎么解决眼前的困境吧?”
三人开始规划今后的生活,最后一致决定,沈老三继续读书考科举。
苏氏继续刺绣,沈明珠跟随苏氏学习刺绣的同时,跟随沈老三学字,还可以跟随沈老太上山,找机会利用系统改善生活。
一大早,天蒙蒙亮,沈家一家吃完早饭,沈老头儿带着沈明宝去了私塾。
沈老二带着沈明山下了田,钟氏则起来做早饭,喂猪。沈老三破天荒地挑了两桶水回来。
至于苏氏,由于换了地方,睡着铺着稻草的木板床,昨晚上一晚都没有睡好,她抵不住困意,今天早上才睡了过去。
以前的苏氏一向这样,大家都习以为常,吃完早饭,沈老太带着沈老三和沈明珠上了山。
挑开面前的藤蔓,沈老太对身后的沈明珠道:“珠珠,跟紧我,别走丢了。”
沈老三甩着酸疼的胳膊,捏着破了皮的肩膀,气喘吁吁地说道:
“这座山好高,可累死我了。”
沈老太瞥了眼沈老三,“你进城才多少年,这么快就忘了自己是乡下出来的?别忘了,你可是山里的娃,这点苦都吃不了,以后怎么办?”
沈老三苦涩地低下了头。
是啊!他进城才多少年啊!就忘了自己曾经在农村时生活的艰难了?
他看着前面正在爬山的沈老太,眼里闪过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目光。
沈明珠前世酷爱爬山这项运动,不仅如此,她还学会了野外生存技巧。
由于天生力气大,她还学习了跆拳道,爬山这种事对于她来说,并不陌生。
这里没有现代工业的污染,空气清新,周围郁郁葱葱的树木和草丛都让人感觉很舒爽。
站在山顶,沈明珠望着下面的村庄,整个人神清气爽。
“奶,你说,我们今天会遇到兔子吗?”
沈明珠眼里冒出了小星星,这具身体是真的馋肉了。
要是今天能够在山上遇到一只野兔子打打牙祭就好了!
正当她想得出神的时候,砰的一道声响吸引了她们注意,
一只野兔突然从草丛中蹿出来撞到沈明珠身旁的大树上,晕了过去。
“不会吧?”
沈明珠瞪大了双眼,不可思议地盯着那只蠢兔子。
她这是守株待兔了?
沈老太反应最快,连忙上前,一把抓住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