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非常复杂。
各州设从五品知州一名,辅官有同知、判官等。凡省下的直属州,其地位相当于府,而府下的属州,则视为府下的属县,不过州官的品秩并无区别。
府、州下有县,各县设正七品知县一名,辅官有县丞、主簿等。县也按粮食收入分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六万石以下为中县,三万石以下为下县。
各地的军民府、土州、土县等建制,仿照普通的府、州、县。
道分两类,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明末风云之天启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