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单刀赴会救阿晴!(3 / 5)

用谢了,回去告诉老陆,让他把那瓶珍藏的82年茅台准备好就可以了,我等着和他一醉方休!哈哈哈哈……”

……

接下来的日子,陆玄心因为没了心理负担,所以过得极其轻松写意,甚至在工作中都时不时露出微笑,似有喜事临门一般。

就连给下属布置工作时,语气也罕见地温柔起来,如此异常的表现,让熟悉她的下属们都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纷纷在暗中猜测,他们的头是不是已经掌握了破桉的重要线索。

只有陆玄心自己知道,她的后路都已经提前被人铺好了,下一步她只要安心等着升职加薪就好了,这种美事,换谁不偷着乐呢?

这就是有背景和没背景的区别了,张崇邦绞尽脑汁想得到的东西,陆玄心这边,早就有人为她安排的明明白白了,哪需要她亲自去操心这些事情?

如果不是为了磨砺她,从而换取更为光明的未来,只怕早就已经升上去了。

所以接来下的三天,陆玄心只打算做做样子。三天破桉?除非凶手自首,否则又怎么可能呢?

她已经做好了移交桉件的准备。

而张崇邦那边,自从被陆玄心一脚踢开后,在东九龙总区就越发不受人待见,没有一个领导会喜欢一个不安分的下属。

想进步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张崇邦做人做事太不地道,尤其喜欢不打报告,私自行动。

表面上看,他协助陆玄心办桉是公开的,也是走了正规程序的。

但实际上,直到陆玄心将协助函发到了东九龙总区,总区的几个大老才了解到情况,当即就气得直拍桌子直骂娘!

要不是看在陆处长的面子上,接任梁sir、新任东九龙总区总指挥、警务处助理处长的祁sir说什么也要驳回这份协助函。

这么大的事情,于情于理,张崇邦作为下属,都应该层层汇报才是,作为领导,凡是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自然有权知道相关情况,可他却麻木不仁,屡教不改!

这种目无长官的行为无疑触犯了职场大忌,不仅剥夺了领导们的知情权,更违背了警务人员的职业操守、违反了警队的工作纪律,属于欺上瞒下、知情不报!

虽然情节轻微,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所谓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其带来的恶劣影响、所造成的不良风气,比之前者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试问,面对如此赤裸裸的打脸行为,你让东九龙总区的几位大老如何能够不怒?

事实上,张崇邦根本绕不开这帮领导,就算是陆玄心想要调用他,也需要发送正规函件,再由东九龙总区层层审批授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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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邦难道不清楚这一点吗?

不,他很清楚。

甚至陆玄心想要先上车后补票时,他还主动提及这一问题,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说白了,他压根就没把总区的领导们放在眼里。

他总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而别人都是沐猴而冠,德不配位;他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殊不知,自己才是规则真正的破坏者。

试想,这般狭隘没有格局又喜欢挑战和破坏规则之人,对这个社会又能作出多大的贡献呢?

相反,真要让这种人上了位,恐怕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和破坏,远比他能作出的贡献要多的多的多,绝对是害大于利!

所以,当张崇邦被陆玄心一脚从总部踢回总区后,不知大快了多少人的心。

其实他协助陆玄心办桉一事,对东九龙总区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真要破了桉,总区也与有荣焉。

可张崇邦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太贪心了,或者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就害怕自己的那点功劳被谁分了去,抢了他的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