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 章 奋进中的教育厅(3 / 3)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规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立即收回。

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每天安排一名家长陪餐。严禁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食冷食;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4月5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秦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组织工作组,对全省各学校学生食堂进行为期一百天的明察暗访。

此举一出,立刻受到了广大家长的称赞,他们按照规定参与到学校食堂的管理中,实行监督责任,但凡是家长都会关心孩子在校能不能吃好、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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