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轩辕明懿一生受到的赞美无数,还是第一次因为认识几个字被人夸赞。
他不免觉得好笑,又有几分怪异的不适感。
沈山乐呵得不行:“这样子啊,那你跟哥哥好好学学,争取多认几个字。等秋收以后,阿爹拿谷子去卖点钱,也供你上学堂。好不好?”
“不用上学堂!哥哥认识的东西肯定比学堂里的夫子更多!”
“哥哥也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教你啊!”沈山见女儿要闹,便训斥了一句。
他们能看出来,轩辕明懿身上白白净净,穿的衣服也漂亮,肯定是城里人家的公子。
既然是公子,又怎么可能一直留在他们这个小村庄呢?
“我不管,我就要大哥哥教我!”沈大丫开始闹了起来。
沈山见状就要教训她,轩辕明懿出手拦了拦,说:“我教教她就行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不过仔细想来,他得在这里借住一段时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总是好的。
轩辕明懿开口了,沈山不好再多说,连道了几句:“谢谢你啊谢谢你。”
“没事,教识字而已。”
他并不知道识字对农户来说有什么样的特殊意义,只是在大陆第一学府修习过的他,教人认字的本事还是有的。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
正式开课那天,一群小孩子聚集在沈大丫家门口,都是来“蹭课”的。
他们手上还拿着各种东西,有刚熟的果子,有一袋谷子,还有几块肉,都是父母让他们捎上的“学费”。
轩辕明懿照单全收,也将学生们全部收下,开始教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