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不敢就此逃跑。
张汉水立在树上,目光顺着狼群们的目光望去,终于是看到十点钟方向的树丛后面隐藏着一头灰色毛发的大狼的脑门。
不用怀疑,这头隐藏起来的大灰狼,应该就是这百头狼的狼王。
擒贼先擒王,终于是派上用场,只要把狼王击杀,剩下的狼群就是无头苍蝇,不堪一击。
他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猎枪偷偷转移方向,瞄准着树丛后面的狼王头顶,扣动扳机……
砰,一声枪响之后,树丛后面便伴随着一声“嗷”的惨叫,直接爆头,狼王已经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嗷呜~
果然,狼王死了,剩下的狼群就是些小卡拉米,一下子就土崩瓦解,一哄而散丢下倒地的同伴们逃之夭夭,消失在远处的树林之中不见踪影。
下一刻,才从很远处传来一阵狼啸,应该是狼群惨败后又无法对付这个男人而不甘心的悲鸣之声。
张汉水莞尔一笑,收获不少,数了数,这一次猎杀五十头狼,加那一只狼王,一共猎杀五十一头狼。
如果有外人在,一定会吓得半死,面对一百头狼的围攻,即使爬到树上也吓得够呛,更何况还有一头更强大的狼王躲在暗处,随时可能露出它锋利的獠牙,给人致命一击,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今天这一把猎枪,可是帮了他的大忙。
狼群跑了,利王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追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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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张汉水就看到一头狼被利王刁回来放到他的脚下,“嗷呜”,蹭着他的小腿叫着向他邀功。
利王就是利王,名不虚传,“屠狼机器”的称号非它莫属。
“干的漂亮!”张汉水夸赞它道。
它似乎听懂了男人的话,倒在地上打起滚来。
如果利王会笑,这会儿应该笑出声音来了吧?
五十一头狼,这都是肉,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有肉吃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一一收入空间里面,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所以这些狼肉存放在里面永远不会变质。
笑了笑,张汉水最后扫向狼王的尸体那边,并向它走去,利王已经站在它的尸体边,望着它。
看了看,这头灰色的狼王比别的狼各方面都要强壮,毛发也非常油光发亮,用它的毛做一件毛衣冬天穿来御寒还是不错。
把它提起掂量掂量,还真不轻,少说也有百斤左右,也收入空间里面,静声听向四面八方,并没有别的大型动物靠近,也就蹲下来继续挖那株千年人参。
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吃喝拉撒,就是挖人参。
一个礼拜后。
终于,张汉水完成最后一挖,这株千年野人参终于挖出来。
拿着它放在眼前左看看,右看看,白白胖胖的越看越喜欢。
又想起了自己那天晚上做的那一场梦,梦中也有一株千年人参,这算不算是梦想成真?
没有人可以告诉他,把它收入空间里面坐下来休息。
算算时间,已经出来一个半月没回去,也该收工回去。
回去的路,那就快的多,不用找寻人参,也不采药材和野生水果与浆果,速度就快的多。
加上他传承了『医经』里面的那门气门功法,已经领悟到五十一层,行走更是快的多,不用怀疑,只要他走快点,一、两天就能赶回去。
路上,张汉水遇到一些野鸡、野兔啥的,也就打了一些。
“小枣,水哥赶山已经去了一个半月,为啥还没回来?”上官招弟向一边的少女问道。
引弟姐妹几个也一起望向她,也担心起来水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