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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莫邪的运气其实还是不错的。
米拉领着他去找的第一个地方,居然就是一家和建安市一模一样的西餐厅。
“莫邪你看,我们的运气很好呢!”
某只4级战将级女丧尸跟个小姑娘似的,指着一家名为是“喀秋莎”的大毛风格西餐厅又蹦又跳。
“喀秋莎?”
看着西餐厅的这个名字,莫邪忍不住摸了摸自己鼻子。
说实话,他现在有两个没想到。
一是没想到自己的运气会这么好,居然找的第一家就找对了地方。
二是没想到米拉这个鹰酱人,竟然喜欢这种大毛风格的西餐厅。
尽管他知道,米拉本身就是二毛家的人。
可问题是,这大毛和二毛自从分家之后,关系可是一直不咋地的。
话说,米拉去大毛家餐厅消费,这算是资敌吗?
想到这里,他自己都感觉有些好笑。
米拉这时已经有些忍不住了,它根本没在意莫邪的胡思乱想,拉着他手就直奔“喀秋莎”的方向。
此时,距离正常的午餐时间已经稍稍有些过了。
餐厅中的客人并不多,大概只有一半的样子。
不过尽管如此,餐厅里正在用餐的人,几十号还是有的,所以看上去比较的有人气。
莫邪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心中感觉有些好奇。
他左右踅摸了好半天,基本上是看啥都新鲜,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土鳖样子。
照理说,西餐厅对于入店消费的顾客的穿着是有要求的。
不过这里是种花家,而且时间又是夏末,再加上宁江市本身就是种花家的四大火炉之一,所以在这一点上,餐厅方面显得比较地随意。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的客人绝大多数还是比较讲究的。
类似莫邪和米拉这样过分休闲的穿着,在店中基本上看不到,毕竟人家即使穿着短袖,也都是那种带着领子的短袖,不少人还人模狗样的打着领带,看上去特严肃的那种。
“唉!有必要吗?”莫邪忍不住暗中摇了摇头。
他一直自诩为讲究人儿,所以即使对某些东西不以为然,但到了人家的地方就得遵守人家的规矩,这个道理还是懂的。
所以,他整了整自己的圆领老头衫,同时脚步也放轻了许多。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番动作落在某些人的眼中,却成为一种怯场的表现。
“嘿嘿!看见没有,来了个土包子,看来有乐子可瞧了。”
“我看不一定,看见他身边那妞没有?绝品!”
“呵呵,指不定这小子哪勾搭来的呢,进屋了还带着一副墨镜,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路数。”
“先别看那妞了,就说这小子吧,一副猥猥琐琐的样子,一看就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我看那妞有点像是毛子家的货色,你们听说了没有,西边那个场子里最近可是进了不少的毛子货,据说一个个可都水灵着呢!”
“嘶!你的意思是说,这妞是”
“呵呵,我看多半就是这样了,而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毛子货结婚前是一个样,结婚后又是一个样,又有啥可稀奇的?!”
“哈!老刘你不稀罕,我老牛可是稀罕,要不我现在过去撩拨一下,也好给大家伙问问价?”
“拉倒把,就你那条小蚯蚓,还想咋地?”
“”
餐厅的东侧,靠墙第二桌,就餐的是五名穿西装打领带的男子。
没错,就是穿西装打领的。
在大家基本上都还短袖短裤的时候,这些人如此打扮,估计工作环境什么的应该比较地出色。
照理说,这样的人的素质应该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