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说。
镖局和匪寇的关系更多像合伙人。
镖局会把押镖得到的钱分部分给匪寇,俗称买路财。
镖局走镖一般不需要太多人,只要把镖旗一插,沿路的匪寇都会让道。
所以,威风镖局要拿秦家纺织厂开刀了,找上匪寇,让他们施加压力,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老大,你看,那边那个小娘皮长得真是俊俏啊。”
身旁的一人对林中毅道。
华云筝虽在裴尘身后,又低着头,可就露出的一角面孔,是十足的美人胚子。
“忘了我说过的话了?只劫财。”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劫财的话,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一般人都会选择破财消灾,要是劫色,结果很可能就会是鱼死网破。
而在林中毅这里,劫财是为让自己活下去,劫色是在害人。
两件事情,不同的性质。
林中毅不知道的是,就是他说的这句话,让他捡回一条命。
前后不到三息,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共十一个人,分左、右、身后三个方向把他们包围了。
十一个人,身上都佩戴有精制的兵器,有的手里还能着似弓非弓的东西,从上面露出来的锋利,是让人看了害怕。
事情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模样,再看看之前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的两个人。
林中毅知道了,他们并不是吓傻了,而是把自己当成呆子耍。
那自己要怎么办?
“都把兵器放下。”林中毅一声叫喊,这句话是对自己人说的。
表面上,是自己人多。
可对方是全部武装,每个人眼中都有一股凶芒,就像看着羔羊的狼。
羔羊再多也不可能是狼的对手。
这要打起来,自己这边,也就自己能做些什么,其他人一个也别想跑。
反抗看不到机会,还不如主动认输。
听到叫喊,其他人还在犹豫,就看到林中毅第一个把背后的长枪扔在地上。
老大都这样做了,其他人也纷纷照做。
场面的变化让人料想不到,这匪寇实在是有才,没有开打就认输了。
傅匡弼一时不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带着询问目光看向驴车。
裴尘露出了有趣的表情,“把他们绑了,让带头的过来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