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她是美国女性的代表,做什么都棒极了。
比如说写作。
她不仅天赋卓绝,还肯花时间采风,这样才能写出那种动人的篇章。
比如那本《激情丰收》。
听说就是她去德州的大牧场实地采风之后写出来的……”
说道这里,面对莫妮卡和琳达异样的目光,她稍微停顿了一下,赶紧找补了一下。
“我是听谢尔顿外婆说的,她太喜欢那本书了,翻看了许多次,还将喜欢的章节页,折页收藏,好好一本书,全都是折页……”
“我也看过。”
酗酒的琳达,收回了看向玛丽的目光,有些出神的说道:“的确很有德州特色,很狂野……”
“呵呵。”
莫妮卡对此只能干笑了。
她对此倒没什么兴趣,也不会因为自己是钱德勒的好友,就特意去将钱德勒妈妈的书全都翻看一遍。
毕竟钱德勒妈妈诺拉·宾写过太多书了。
但谁让她有一个狂热粉丝的室友瑞秋呢。
瑞秋读过诺拉·宾的所有,并且不止一遍,按照她的说法:“出行随身携带,睡觉枕头下肯定有一本,一度还想学着偶像一样开始写。”
这种劲头的瑞秋,在知道钱德勒是偶像的儿子,并且借着老友圈的关系见过诺拉,那更是对诺拉的书有了更深的研究。
言谈举止中,带出来,都是自然而然的。
作为室友,莫妮卡也无法避免的被动被瑞秋灌输了许多诺拉刘备宇宙的一些经典场景情节。
其中就有这个所谓的激情丰收。
如果没有记错,故事的概要是说,女主角叫做激情,她继承了她爸爸的农场,而农场里有匹种马……
不管这个种马是比喻还是字面意义,莫妮卡都没敢往下听了。
不过她也知道查克为什么要叫停钱德勒和妈妈诺拉的这种合作了。
没办法!
即便是开放的美国,诺拉的这类书,也超越了正常人可以接受的范畴,属于小众中的小众,关键连圈地自萌都做不到,注定会引来大众的反感和批判。
在将人民无限分割的美国,想要当大统领,就要取得最大公约数。
小众到极点,显然是自绝于这一条路,不可取。
就在三人聊天之时,酗酒的琳达的电话响了,琳达拿着手机出去接电话了。
“等诺拉过来时,我给你打电话。”
莫妮卡目送琳达离开后,突然对着玛丽低声说道。
“谢谢。”
玛丽先是一喜,但随后就从莫妮卡的表情中察觉到自己或许暴露了,笑容一僵:“我为谢尔顿外婆……”
“不用解释。”
莫妮卡笑着安抚:“我懂这种表情,我最好的闺蜜室友瑞秋,是诺拉最狂热的粉丝,当初也一心想学着偶像一样,写。
当时诺拉过来时,她还专门请教过,事后也写过一段时间,你现在的表情和她当时一样。”
“这样啊……”
玛丽尴尬了一会,才忍不住好奇道:“那后来呢?这个瑞秋成功了吗?”
“她啊。”
莫妮卡忍不住摇头失笑:“喜欢,和写完全是两个概念。
我这么说吧。
当时她那么热爱诺拉的那类,可如今真正尝试写过后,她就对这类可有可无了,已经很少看了。”
“怎么会这样?”
玛丽大惊不解。
“因为兴趣和工作,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莫妮卡解释道:“一件事当兴趣,能坚持很久,但如果成了必须完成的任务,并且要靠这个来赚钱吃饭时,那渐渐就是一种折磨。
瑞秋一开始就遇到了一个挫折。
那就是她从前根本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