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个佩戴武器,身着甲胄的骑兵,护卫着队伍中间一个巨大的黑色车厢,其上用严密遮光的厚布遮掩着,让人完全猜不透其中隐藏着什么。
“搞什么啊,神神秘秘的,看上去好像还是城境的夜鹰兵团啊,我从来没见过城央兵团在城里骑过马,那群肥头大耳的家伙估计连马都爬不上去,更别说策马奔腾了。”
车夫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着,“整条道路都让他们给堵住了,没办法了,只能绕一下路了。”
“没事啊,你是师傅,都依你。”格雷斯毫不在意地笑道。
几十分钟后,马车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一处并不接近市中心,但也不算偏远的城区。
柯顿活了18年,还是第1次见到这么漂亮的豪宅。
宽敞开阔并且装饰得花里胡哨的大门前,站着两名身着红色制服的私家卫兵,并且携带有佩剑。
目光是在大门朝里面望去,第一眼看见的是一片奢华宽阔得几乎可以被称为庄园的庭院,几条鹅卵石铺成的,别具韵味的鹅卵石小路从各个不同的方向穿过地毯一般精美的绿色草坪,最终于中央的白色大理石喷泉处交汇。
而这一切,也仅仅是柯顿目光所及的冰山一角而已,这座豪宅真正的奢华和庞大的布局,甚至还没有显露出整体的三分之一。
“什么人?”看到柯顿和格雷斯有想要靠近的意思,两个卫兵马上挺胸抬头地迎了上来,其中一个负责交涉,另一个则把手掌紧紧地按在腰间的剑柄上。
还真是敬业啊,格雷斯无奈地心想,只好拿出一封信递给卫兵:“布尔斯先生的邀请函,我已经来过很多次了,我还以为你们会对我有点印象呢。”
卫兵接过信件扫了一眼,然后表情微微一变,恭恭敬敬地道:“不好意思喔,布尔斯先生宅邸的守卫都是轮班互换的,我们两个上一班值守的是东边的大门,所以可能时间错开了。”
“没事,辛苦你们了。”格雷斯接过信件道。
走在宽阔的庭院中,柯顿方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或者说贫富之间的差距。
这样漂亮的宅子,哪是下城区的小镇民们能够想象得出来呢?就连他们家里住的二层独栋房子都足够镇民们羡慕一辈子了,何况这种靠金钱堆砌出来的奢华住所。
格雷斯似乎看穿了儿子的心思,于是用轻松的口吻道:“不必羡慕,等你从圣亚米尔学府毕业了,绝对能在上城区甚至是王城区一带找到一份相当体面的好工作,起薪怎么也得有10金币一个月”
“等你再打拼个十来年后,绝对能拿到接近10个金鹿,也就是1000金币的年薪,那个时候的你才三十出头,就已经是个小富翁了,是不是听起来就很棒?毕竟你可是圣亚米尔的毕业生,走到哪可都自带光芒,不过前提是你要足够努力。”
“嗯,我一定会的。”柯顿十分憧憬地点了点头。
这也确实是目前他最大的愿望之一——能在上城区里拥有自己的住处。
在上城区前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他已经被这个地方的氛围给深深的吸引住了,不仅仅是因为奢华和富有,更是因为这里的生存环境,这里的一切他前所未见的更高级的品味以及思想。
怪不得小时候在镇上一起玩的,年长一些的小伙伴,在毕业了之后,都在尽最大的可能往靠近上城区的方向跑。
“不过老爸,我们今天来见的到底是谁啊?这么富有?”柯顿好奇地问道。
“你知道星辰剑士吗?”格雷斯反问道。
“知道啊。”柯顿瞪大了眼睛,“不会吧……”
“是啊。”格雷斯耸耸肩,“十二星辰之一的‘金牛座’,有着‘不灭之星’的称号,说白了就是不老之星,这家伙是我的老朋友,一把年纪了,还没打算从星辰上退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