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丁叔,播音7478是世界上目前最豪华的私人飞机,空间达到了五千平左右,里面的一切都是极其豪华的,听说很有可能会取代空军一号成为米国老大的新专机。”
“那就它了,买。”
“唉。”
罗小凯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结束通话的,二十六亿一架的飞机啊,说买就买,这大叔可真是太疯狂了。
不过这种飞机毕竟订制起来需要好长时间,罗小凯害怕来不及,最后又托人找关系,亲自去了一趟播音公司,然后要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一架7478客机。
来大单了播音公司也高兴,直接让工人轮班连轴转来打造这架飞机。
这事搞定之后,丁当才说去领奖,她并不是傲娇,而是真的被老爸给感动坏了,为了自己一个人,老爸竟然花二十六亿买了一架飞机,亲爹啊。
丁当决定去领奖,这让丁鹏松了口气。
接下来的时间丁鹏还是陪着家人,这一天,丁叮郁闷了,苦着脸来到丁鹏面前。
丁鹏抬头看了她一眼,笑道“怎么了?丫头。”
丁叮叹了口气,道“爸,我想唱歌了,这段时间太长了,如果再不出新歌的话歌迷就忘了我了。”
丁叮说完,不远处的丁曼柔也是叹了口气,她也是有好长时间没拍电影了,自从开始拍电影,她就拍了三部而已。
《红高粱》《我和我的祖国》以及《无间道》
虽然这三部电影给她带来了很高的人气,但是一直吃老本也不是个办法。
丁鹏想了想,道“那这样吧,都好好的准备准备,过几天丁叮先出个专辑,然后曼柔拍部电影,人气不能丢。”
丁叮耶的一声跳了起来。
丁曼柔也高兴的不得了。
“先给我拿个本子拿支笔。”丁叮高兴的时候丁鹏吩咐道。
丁叮一愣,道“老爸,干什么?”
“先把歌写出来啊,你先熟悉一下。”
“好!”
丁叮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然后拿了一个新的笔记本和一支笔出来了,交给了丁鹏。
丁鹏就坐在沙发上没有挪地方,而是二郎腿一翘,将本子摊开在旁边的沙发扶手上,直接开始写了起来。
没错,他写歌就是这么随意。
丁叮和丁曼柔好奇的不得了,赶忙跑过去看,甚至就连正在洗菜的金玲也洗洗手过来了,她还真的很少见丁鹏写歌。
就见丁鹏手里捏着圆珠笔在本子上写下了一个歌名。
《追梦人》
看到这个名字,丁曼柔和丁叮以及金玲全都愣了一下,知道这歌肯定有内涵,就是不知道唱出来如何。
她们没有吭声,看着丁鹏继续往下写。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
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
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
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
曾空独眠的日子
看到这一段歌词,丁叮的眼睛里面顿时就放出光了。
她一直唱老爸写的歌曲,品味早就上去了,可就算这样,她也觉得这首歌光看歌词就是一首难得的好歌。
丁曼柔也是激动的不行。
金玲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心里却很惊讶,如果不是亲眼看着这是丁鹏写出来的歌曲,她真的会怀疑写出这么优美的句子会用很长时间的。
“脑子怎么长的啊?”金玲心里甜甜的想道。
丁鹏那边继续写。
让青春娇艳的花朵
绽开了深藏的红颜
飞去飞来的满天的飞絮
是幻想你的笑脸
秋来春去红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