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阅遍古卷万千,流连于神话和传说之间。
阿基里斯与他的珍宝,赫拉克勒斯的天资。
神的自由掌控,还有那恶魔的咆哮。
显然这些都消失在了无尽森林之中。
你说,你想要走,想要冒险。
那就去北方的无尽森林吧。
那童话中的福佑,
都存在于无尽森林你。
那遗失的宝藏,
都存在于无尽森林。
那神秘的种族,
都存在于无尽森林。
那些勇敢的冒险者,
都存在于无尽森林。
我很喜欢这诗歌里面的感觉。
那里有着神秘,有着英雄,有着绚丽的魔法和正直勇敢的骑士。
那里也有我的向往。
……
原来。
终于是。
完结了。
码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手还停在键盘上很长时间,心里觉得还有很多个故事没有讲完。
小巨人王还没有成为盘古开天辟地。
玛雅文明还没有遭到我的篡改。
从小世界中逃跑出来的鼠族亚历山大,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成为大帝。
那片中华土地上的故事还没有得已展开。
朱天还没有从那个世界出生……
可是我知道,现在应该落下帷幕了。
故事讲了两年的时间,够长了。
其实讲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很难继续下去了。
责编告诉我,新人作者很难驾驭一本两百万字的小说,我当初是不屑的。我有写故事的欲望,我有着写上千万字的野心。
可是写出来和写得好又是两码事,成绩愁云惨淡……说明,我没有能成功。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完成了一本五百万字的书,我超越了很多很多作者。
什么支持我的呢?
不是钱,这本书并不挣钱,这本书从中期开始,几乎就是没有钱了,两百万字以后几乎就可以断了。
终究还是心有不甘啊。
但也是从两百万字以后开始,我得到了父亲的认同,他说写得很好——这其实是我写下去的最大动力。
接着是姐姐、朋友。
我开始在生存和梦想之中做起了抉择。
我还年轻,我选择将这个大众认为不怎么好看的故事讲下去,或者也可以说,我想让家人和依旧坚持看下去的作者朋友,看到一个完整的故事。
希望你们在看完的时候,能够有一瞬的时间,留恋于那个神奇的世界。
当你们看到月亮的时候,能够忽然想到,很久很久之前,是那个男人在守护着一切……
皮克,其实是这本书的毒点之一,也是大家责骂、弃书的最根本原因。
可是皮克就是那个世界里最善良的人啊,他有些时候是最真实的,就比如说面对危险时候的恐惧,他有些时候也是最虚幻的,因为他在面对恶人的时候,内心还保留着那一丝的善良。
大家希望恶人都去死,皮克稍有犹豫,就会被大家厌恶。
可是那份善良是无错的啊……他真切希望这个世界是那样充满了善意……
大家喜欢朱天,喜欢他的智慧,喜欢他的果断。
说实话,比起皮克,我也喜欢朱天,写朱天的时候流畅而自然,充满了爽感。
可那终究是脱离现实的。
朱天可以为了艾玛放弃世界,而皮克为了世界,又做了什么呢?
这大概就是枭雄和英雄的区别吧。
有人说写小说,还追求什么现不现实……
而我想说,我想走进那个世界,努力让那个世界变得真实一些,以旁观者的角度,讲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