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年十二月的魔都理工,早上六点半的凌云宿舍区,九号楼203宿舍。
“这么冷的天,还得去晨跑,好烦啊。”宿舍里,一个全身裹在被子里的男生发出对命运的哀嚎。
“言哥,你能别叫了不,你还有有两次就完成学期晨跑任务了,有什么资格在这叫。”睡在他对头的男生吐槽道。
“怪我咯,是谁前面喊他不愿意起床,就知道被窝里喊着带早餐。”谢言毫不客气的回击。对头的男孩是王凯,一个阳光沙雕男孩。
“别吵吵了,赶紧起来,六点四十五就得刷卡了,迟到不计次数的啊。王凯,赶紧的,你再不赶紧补上,这学期体育挂了可别怪别人。人孔瑞都已经洗漱完了等你们呢。”宿舍的老大哥郭鹏飞挨个拍着床喊着。
宿舍老大郭鹏飞,一个来自秦州东府的二十岁粗犷汉子,忠厚朴实的外表下,更有着一丝商人的油滑。
王凯,宿舍老二,正儿八经的魔都本地人,每天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老三是孔瑞,来自冀州顺德的学霸一枚,平时在宿舍都是安静的在那看书,当然更多时间是在图书馆里度过。一个在大一就立志读研的学霸是不能绝对不可能放纵自己的。
最后便是我们的主角,老幺谢言,来自豫州洛城的小镇男孩,平凡的万千大众中的一员,没有什么家徒四壁,没有什么单亲孤儿。和和美美的家庭,还有一个大上五岁的哥哥。平平凡凡的成长,平平凡凡的生活。
大学的生活是肆意的,是轻松地;起码在于他们这群刚刚步入大学生活,在大一这个放纵期里的少年们而言;带着对于大学生活的期许,且还没有感受到社会的残酷。天真的他们无疑是开心的。
当然,这也包括着在这酷寒的十二月里那肆虐的北风,以及在这北风中肆意奔跑的那群少年。
南方的冬天,温度虽不如北方那般寒冷,随随便便就是零下的温度;然而南方的冷,却是别有一番滋味,无论你身穿多厚的棉衣,那些湿冷的气息如同寻找蜂蜜的棕熊一般,无孔不入,妄图侵占你身体每一处。
魔都的冬天更是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冷冽的寒风从不会因为太阳而停下它的脚步。
刺骨的寒风吹拂着这群少年的脸颊,在剧烈运动中逐渐变红,随之而来的便是那粗重的喘气声。
在这些大一新生的身上,是这个时代的影子,他们中的大部分选择放纵自己,纵容自己的一切懒惰,让自己随着无尽的懒惰走入迷途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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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哥,你这不行啊,三千米就这样了。”王凯在一边嘲讽道。
王凯虽然懒,不过却是一个篮球高手,课余饭后篮球便是他的最爱。相比较更宅一些的谢言来讲,身体素质明显要好上很多。
“滚蛋,有能耐跑到食堂买份早餐给我,省的我排队了,也不枉你言哥对你的一番疼爱不是。”谢言不想搭理他,只想让他赶紧滚蛋,自己也好顺口气。
“嘿嘿,那哪行,万一你倒在半路上了咋办,没你凯哥,谁送你去医院不是。”王凯看谢言气都顺不上,在一边嬉皮笑脸的逗着谢言。
“我谢谢您,赶紧滚。”说着慢慢减速,到引导员处刷完卡,也标志着这段痛苦的晨跑结束了。
一路打打闹闹,说说笑笑便到了餐厅,宿舍老大郭鹏飞也早就买好早餐和孔瑞坐在那等着两人,“快点,跑个步看你们墨迹的。赶紧吃,我去凌烟阁拿个东西,你们先回去。”郭鹏飞说道。
“哎呦,老大,是去送早餐吧,给哪个小姐姐啊,也不带过来见见。”王凯又开始恶心起来,要知道凌烟阁可是学校的女生宿舍区。
“滚!”
“好嘞”
等谢言一行回到宿舍,郭老大早已坐在自己的书桌前,摆弄着一把棕色的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