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蛮荒古原上的狼齿部落,大家好,我是荒原第一勇士、狼齿部落酋长、烈焰锤城守护矮人、灰矮人一族的救世主、不眠之林的镇守者、平原巨人的引领者、时尚的弄潮儿,圣子加尼亚最值得信任的伙伴,圣父的虔诚追随者,优尔法则尔楚辞!”
楚辞的表情如同一个最虔诚的信徒一般,没当提起圣父时,双眼之中满是崇拜和狂热。
加尼亚一脸呆滞。
他觉得自己应该学一学楚辞这演技了,这家伙比自己都适合当圣子,太尼玛能忽悠了。
楚辞磨叨完之后,将水晶扔给了卡麦。
卡麦如获至宝,将水晶对准了自己,扯着脖子大喊道“是谁,战斗在了浴血第一线,是谁,击杀了无数狼骑兵战士,又是谁,为了正义,为了心中的光,走出了黑土丘陵区域,是我们,是我们黑土丘陵区域烈焰锤城的矮人兄弟们,我们为了那诱人的酒香和额不是,这段不要,重来,我们为了跟随我们的老板楚辞酋长寻找心中正义的光!”
楚辞翻了个白眼,发现这死矬子比自己还不要脸。
楚辞再次将目光投到铁堡外的战场上。
此时战斗基本已经快结束了。
正常蛮族是没有训练这个习惯的。
原因有很多,比如训练就会饿,饿就要找吃的,没吃的就没法练,以及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练等等原因。
可狼齿部落的基层战士是要训练的,没日没夜的训练,而且吃的好,营养补充足够,对比其他部落,一个个壮的不像话。
让一群天天训练并且默契十足的蛮族战士踏上战场,那绝对是整个战场上最闪亮的仔。
楚辞很有信心,哪怕营地里面几个老家伙不参战,光凭炎熵带领的五十名战士就可以很轻松的解决对手。
甚至可以这么说,光凭炎熵一个人就可以从头砍到西。
强壮的身躯,厚重的铠甲,锋利的武器,默契的作战配合,所有外在因素都表明狼骑兵们根本不可能战胜部落战士。
事实也的确如此,部落战士长的大,手中使用的武器也大,抡一下,连人带弯刀会一起飞出去。
狼骑兵也很勇武,用鲜血和坚硬的骨骼证明了他们的勇武,可也仅此而已了。
都说越穷越狠,狼骑兵们就很穷,从他们的皮甲和布满米粒缺口的生锈弯刀就可以看的出来。
狼齿部落曾几何时,比他们很穷,可是现在很富,富得流油。
所以狼骑兵再穷再狠也没用,狼齿战士比他们
更狠,而且还很阔。
数百个狼骑兵的装备全扒下来,都没有任何一名战士身上的长刀或者科长裁决棒值钱。
刚一交锋的时候狼骑兵们其实已经懵了。
他们和蛮族打过架,而且不止一次。
可是和穿上“衣服”拿着“家伙”的蛮族打架还是头一遭。
交手后,狼骑兵们才知道,蛮族早已不是记忆中那个蛮族了。
他们学会了交替掩护,学会了阵型变换,学会了战术穿插,学会了运用自己的一切优势,学会了很多很多狼骑兵们无法理解也永远具备不了的知识。
一个拿着菜刀的小瘦子,可能会砍死七八个手无寸铁的胖子。
所以数量并不代表一切。
更别说这是一群拿着电锯的胖子,要砍死几个手无寸铁的瘦子。
狼骑兵们的刀法很精湛,他们往往能用弯刀挡住狼齿战士们的第一次攻击。
可惜,只能格挡一次。
因为他们的武器断了,或者飞了,甚至,整条胳膊都被劈下来。
他们的武器也会砍中敌人,可惜,也只能砍中一下。
因为锈迹斑斑的弯刀会断裂,会崩飞。
当蛮族战士挥舞武器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