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向来安静的秦纱47(1 / 2)

“为什么,就不肯陪着我呢。”

“为什么,就不肯留下来呢。”

“为什么,你的心,不属于我啊?”

他盯着时雨的眼睛,专注的,没有躲闪的,十分爱恋的盯着。

时雨有些害怕,自己有些舍不得他了……

他啊,真是个可怜的宝藏。

她注意到他的手腕,绯红的伤口一看便知是新割的。

真的是舍不得了啊。

“我喜欢你。”她说。

南宫易也好,南宫轩也好,她都没有这么明确的说出“喜欢”二字,都是模棱两可的示意。

而现在,她是真的对这个家伙有好感。

凌鹤觉得无语,甩袖离开了。

elr不知道心里什么滋味,他只是望向他处,无聊的打着呵欠,眼中的失落显而易见。

是因为吃了狗粮才这样的吧。

他想着,第一次知道自己这么小气。

一定要改掉才行,毕竟宿主大人要接触的男人可不止这一个。

即便是世界毁灭任务,和异性接触也是必不可少的,狗粮什么的,还是得免疫才行。

呼~

“嗯。”方修没有多余的回应。

只是笑容更温柔了,平静的眼神中出了爱恋还多了不少悦意。

时雨“你怎么不问问我,有多喜欢?”

方修歪了歪脑袋,眼中划过一抹狡黠“那么,有多喜欢?”

时雨的声音很小,但总归是兴奋的,她挑了挑眉毛,似乎想到了什么,甜甜笑起来“你比百辟匕首还要重要。”

方修十分吃惊,她似乎很喜欢匕首,那看来是真的很重要了。

他问“比扬文重要吗?”

时雨说“比扬文重要。”

他又问“比龙鳞重要吗?”

时雨说“比龙鳞重要,比清刚重要,你是最重要的,是真的宝藏,我喜欢你。”

她确信这就是喜欢,如果可以用三百积分带一个人走的话,江楚和方修,她很难做出选择。

因为这两个人,都是比百辟匕首重要的人。

方修“那衣服,以后还准备吗?”

时雨表情一顿,别眼神,声音比方才还要低,还要淡。

“要的,晚点吧,现在我想陪着你。”

方修不说话,伏在她身边,看不到神色,只知道他在伤心。

她想去摸他的头发,可惜手臂抬不起来,一用力就痛得厉害,不由自主的发颤,根本控制不了。

于是咬牙坚持一会,又放弃了。

方修的额头压在自己的手背上,闭着眼睛,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只是脑子里闪过小时候的事,那时候母亲还在,白日里还好,晚上就变得奇奇怪怪的,割腕,上吊,翻墙……

他一直都记得她冷漠的眼神,就那么看着他,像是蟒蛇盯着自己的猎物一样。

她被母亲用刀砍过,还好父亲拦着,没砍到他身上,却还是把他吓坏了。

白天的母亲温柔极了,她知道自己晚上的事,白天就竭尽所能去爱护甚至是讨好他。

不过他不需要这样,他知道母亲病了,他不在乎。

后来的一天夜里,母亲死了。

他一直记得她死前的样子。

她是笑着的,很疯狂,也很兴奋,绝望中透露着解脱。

她说,她真的坚持不下去了,红色真好,鲜血的闻到也真好,我已经爱上它们了。

可你是我的儿子啊!我一直都记得的,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有时候,会把你看成坏人……

我,真的害怕。

我明明,是怕死的……

明明,是怕死的……

是怕死的……

尽管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