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机,千载难逢。
原本赫云舒还在苦苦思索该如何推出那用玻璃做灯罩的灯笼,现在,一切的问题随着这次灯笼铺子的失火迎刃而解。
细究起来,造成这次灯笼铺子失火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店铺的掌柜用冰灯做噱头,高价卖灯笼。这才使得有人心生不满,去铺子里理论。而人们当时之所以会被冰灯所吸引,是因为冰灯通透,看起来极为美丽。
二是灯笼铺子里多是纸糊的灯笼,极其易燃,也容易造成火灾。
关于这两点,因为赫云舒的事先提示,在告示里是很突出的。
而如果用玻璃做灯罩,一来,因为通透性极高,蜡烛点在里面,会极为明亮,且不会融化,比冰灯更好。二来,玻璃不会燃烧,不用担心会引火灾。
可以说,如果用玻璃做灯罩,可以完美解决这两个问题。
眼下,人们都在议论这些事,更有甚者,开始说起周围所生的因为灯笼所引的火灾,有的甚至一家人都葬身火海,这样骇人的事情,总是能够激起众人的同情心,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
眼下,时机已经成熟。
店铺的事情已经解决,玻璃灯笼的制作也已经完成,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灯笼卖出去。
赫云舒给云念远送出消息,让他准备把灯笼运进来。
而青城之中,自然有燕凌寒的人暗中相助。
消息是上午送出去的,下午灯笼就已经66续续地运了进来。
店铺里的伙计都是云念远从那些受灾的百姓中找的,都是忠厚老实的人,很是可靠。
他们素来做惯了活儿,不会偷懒,做事也很卖力气。
赫云舒扮成男装去瞧了一圈,很是满意。
为了避免多生事端,云念远并未在这铺子里出现。
开业的时间,就定在第二日。
店铺的掌柜是燕凌寒从大渝抽调来的,早早地就来了,是很有经验的人。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隔日一早,赫云舒穿着男装,扮成了伙计的样子,在店里忙活着。
总体看来,效果还不错。
既然是初次开业,总要放鞭炮,图个红红火火的好彩头,同时也吸引路人的注意。
大红的鞭炮噼里啪啦地响着,很是引人注意。在店铺的门口,挂了一排的玻璃灯笼。传统的玻璃灯笼因为要防止蜡烛燃着了周围的纸糊的灯罩,所以做的很大。而玻璃灯笼没有这样的担心,所以体积很小,使用起来也更为方便。
鞭炮放过之后,不少人围在店铺门口看个稀奇。
只是当他们看到这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虽然样式精美,却总有些不敢买。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只是看看,没人敢第一个买。
掌柜的有几分着急,额头上渗出了薄汗。他多多少少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所以有几分不安。
赫云舒却是神色淡然,这一点,她早就料到了。
对于新奇的东西,人们缺乏尝试的勇气,这不过是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等到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好了。
自然,这个人的影响力要够大,须得是这京城的权贵,在街面上露脸比较多的人物。
店铺的门口,不少人探头探脑地看。
突然,不知谁叫了一声“快走,活阎王来了!”
瞬间,人们呼啦啦的跑掉了,一个人也没了。
很快,这“活阎王”凤星辰就迈着大步走了进来。
今日的他,派头很足。他穿着一身淡蓝色的锦袍,头上束着玉冠,他的样貌本就极好,再经过这精心的打扮,自然就更引人注意。再加上他身后跟着的数十个家仆,就更加吸引人。
只是,因为他此前行事乖张,在这京城之中颇有恶名,所以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