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对于婚姻的记载很少,大多是注重上层社会的礼仪婚约。
记载的多是官宦、贵族和皇室,至于乡村婚姻是不被记载的。
即便如此,乡村婚姻也占据了大多数,贵族始终是少数人,婚姻由此产生的家庭具有多重功能。
诸如经济功能,社会政治功能,生产功能,爱情功能。
在大汉无论是哪一个阶层,爱情功能都是居于最未位。
即使刘扛把子以前挂着皇室贵族的牌子,可终究是经济能力不行,婚姻对象也就是寻常百姓家的妻子。
大多数人都是日久生情!
只有曹老板这类人是一见钟情,主要还是想要上她。
上层社会的婚姻是社会政治功能与生产功能居于主导位置,而一般百姓的婚姻则是经济和生产占据主导。
经济功能,一种是因为婚姻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如司马相如卷走卓文君,故意当街卖酒恶心人。
然后老丈人挂不住面子,最后成功得到经济赠予,成为富贵人士。
二是因为劳动力的增加,无论是女方嫁到男方,还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壮劳力增加后,家庭经济就能跟上来了。
古代乡村经济一直是简单的再生产过程,大汉时期人口与土地的矛盾,还算不上太过尖锐。
毕竟许多地方都未曾开发,连江东这种富庶之地,都是随便撒种子就能收获许多粮食,百姓不愁温饱。
农业生产再扩大的主要方式就是借助劳动力的大量投入。
因此劳动力以及劳动力的增长,便成为封建王朝到乡间村里的头等大事。
曹孙刘三家疯狂往自己麾下填补人口的缘由就是如此。
要想粮草丰足,只能大量投入劳动力,用数量来取胜。
不是地不够耕种,是人少!
农作时往往是一家老小齐上阵,就算是孩童,也得学会播种,一同劳作。
劳动不是不是人类第一需求,生存才是,但对于百姓而言没有劳动就没生存的价值。
故而东汉聘礼特别的重,毕竟嫁出女儿就是自家劳动力的损失。
就像马援的后代,失宦后,家贫无妻,娶羌女为妻。
一两万钱才能娶一个妻子,寻常百姓焉能赚如此多,相当于一个奴隶的价钱。
在此期间,他们还要向朝廷上缴田赋,算赋(人头税,十五岁以上征收)、口赋(儿童税),以及徭役和兵役这三大经济义务。
只有文景二帝时期免过租子,三十税一制度,依旧剥削严重。
至于到了东汉,百姓手中只有少数耕地,多数土地都掌握在豪强地主的手中。
但桓灵二帝,则是在征税上推陈出新,从这些豪强头上割了一波韭菜,只拿有田者开刀。
“昏君”并不一定是蠢人!
赋税是官僚,军队,皇室的快乐生活源泉,一句话,强有力的朝廷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个概念。
徭役在大汉远距离的征发是普遍活动,比如水利工程,整修长城,修筑城桓,道路,桥梁,陵墓,官府杂役,军需运转。
在大汉凡是服徭役者,皆称为戍卒。
曹老板赤壁之战征发戍卒运输粮草,转运南北,实属正常。
在大汉时期,征发戍卒,更卒,卒的记录不绝于汉史。
土地对于大汉而言,远没有人口来的重要。
各地百姓除了应对这些赋税以及耗费时间的徭役等等,还要维持自身的生活,最后还要攒钱用来娶妻。
可见有多难!
以至于在大汉就出现了骗婚牟利之事,就是以一家之女许数家之子,得数万钱跑路。
大汉王朝男子未曾规定婚嫁年龄,但女子十五岁到三十岁以后的年龄不嫁,是要被问罪的。
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