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分享
历经万般红尘劫,犹如凉风轻拂面。
after all nf red dtnhe,it is likennur face
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心底慢慢模糊。
ti ill settlenlynle ill ly at nttonf their hearts
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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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檐角下排着乌鸦密密麻麻
被压抑的情绪不知如何表达
无论我在这里在那里
仿佛失魂的虫鸣
却明白此刻应该做些努力
无论我在这里在那里
不能弥补的过去
每当想起
想过离开
以这种方式存在
是因为那些旁白那些姿态那些伤害
不想离开
当你说还有你在
忽然我开始莫名期待
夕阳西下翻着电话无人拨打
是习惯孤独的我该得到的吧
也许尝试过被爱
会开始仰望未来
伤疤就丢给回忆吧
放下才得到更好啊
别怕别怕
想过离开
当阳光败给阴霾
想到你会拼命为我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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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比较感性吧,第一次听这歌的时候听着听着就哭了。
哭得毫无理由,毫无预兆,就像是在发泄内心的情绪。
花花的这首为抑郁症患者唱的歌。
我不追星,也没有谁是例外,单纯说,只有较为欣赏,或者关注谁比较多一点。
一首歌最热的时候,我并不会去追捧,因为有很多事情都有时效性,有些事物的火,是在消费人们的精神,并没有多大意义。
也有些事物会突然其来的火,而且火得毫无道理,人们会觉得名不副实。
如果过去很长时间,它还存在,甚至一直流传下去,我们就可以换种叫法——经典。
好想爱这个世界啊!
你知道吗?这首歌反反复复,复复反反了好多次,每次写歌词的人都是重新来过,直到最终让花花满意,才敲定了歌词。
我印象中对花花这个男孩很深刻,因为我以前的音乐老师很喜欢,同学也很喜欢。
每到音乐课,我们音乐老师会让男同学去吧电子琴搬到教室,然后边弹奏边唱歌。
画面很温柔,我的音乐老师很美,记忆中,她穿着白色衬衣,喜欢在衣摆处打个结,很潮。
我有些记不清长相了,但依稀还能记得她很温柔,长相也是,歌声亦然。
似乎我对每一任音乐老师印象都比较深刻,小学的那位,音乐课带着我们跑步,对他有个亲切的外号——红领巾。
不是因为他戴红领巾,而是因为他戴着红红的帽子,不戴帽子的时候,像系在脖颈的红领巾。
初中的那位性格较活泛,后来就是高中的这位,很温柔。
他的“国王与乞丐”“烟火里的尘埃”,就是她一句一句教给我们的。
原谅我不太会唱歌,音色听着尚可,但是五音不全,从小到大都没有掰正。
除了电子琴,吉他,音乐方面也不强求。
可这并不妨碍我欣赏别人唱歌,也没有哪条规定说会唱歌的人一定喜欢听歌,喜欢听歌的人一定会唱歌吧!
当时的喜欢可能有爱屋及乌的原因,我是个颜控呐。
是不是学艺术的人都长得好看?
我的音乐老师和美术老师恰好都长得很美,不是浮夸的美,是周身那种淡淡的气质。